第A04版:城事

这些税收政策将利好你我的“钱包”

本报讯 (记者 张铮 通讯员 李建亚) 从4月1日起,一大波儿税收政策向大家走来!4月3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税务部门在4月1日至5月20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以促进政策落实和服务优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务执行方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从4月1日起,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纳税人、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处理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本规定。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的客户,未办理ETC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