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
“在他脸上好久没有看到笑容了,非常感谢法院的同志!”日前,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赵某一起来到建安区将官池镇,将40.2万元执行款送到因脊椎损伤导致截瘫的申请人卢某手中。随后,赵某与卢某握手言和,卢某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卢某的妻子激动不已,兴奋地向法官道谢。
卢某现年52岁,2017年年初给赵某的自建房屋(4层)垒墙时,不慎从3楼电梯井的空架子上摔下,全身多处骨折,因脊髓损伤而截瘫。经许昌市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卢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因事故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卢某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房主赵某、雇主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0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赵某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6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赵某、李某赔偿卢某各项损失55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卢某未得到赔偿款。无奈,他于2018年8月向建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及时调查走访。经了解,卢某本是家里的主要劳力,由于这场事故,截瘫后只能在家。如今,卢某手头拮据,急需治疗费用。为保障和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卢家走出困境,执行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银行存款、经营情况启动全面调查,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予以查封。
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赵某最终与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19年1月付给卢某15万元。今年4月初,赵某将剩余的40.2万元执行款结清。
执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如果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以下6个风险:1.支付迟延履行费用;2.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3.被拘留或被罚款;4.被信用惩戒;5.被限制高消费;6.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