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佳倩 通讯员 马鲁豫) 医保基金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将每年4月定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目的是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起到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效果,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哪些行为涉及欺诈骗保?举报方式有哪些?4月17日,记者从许昌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具体了解。
本次宣传月活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昌市医保局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利用网络、媒体等进行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页、播放宣传片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通过集中宣传,让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医药机构及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习了解各项医保政策,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陈丽萍说,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以下行为,可以拨打电话2620297、2620878进行举报。
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串换药品、物品,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使用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或者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参保人员存在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办机构存在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