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莉莉 通讯员 袁文雅) 4月24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襄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崔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6156.05元,涉案的电脑主机1台、手机1部予以没收。
2019年6月,市公安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人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色情表演。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门核查发现,案发地在襄城县。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崔某某(襄城县范湖乡朱湖村崔庄人)于2019年5月、6月,从网上购买含有大量黄色视频文件和图片的直播软件,引诱多人在某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色情表演,从中获利5258.05元;同时,引诱观看淫秽色情表演的观众通过充值VIP的方式,观看黄色视频和图片,获利898元。该案件遂成为国家级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