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资讯

1954年4月29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问世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在1954年4月29日签署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先正式提出的,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晨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