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眼

五一假期将至 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田华 张汇涛

警事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几乎每个驾驶人都知道。可是,个别驾驶人不把它当回事儿。前不久,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分别查处了一名这样的驾驶人。

酒后驾车回家

等红绿灯时竟睡着了

4月11日4时许,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说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停在瑞贝卡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的红绿灯下,驾驶人毫无反应。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在现场,执勤民警看到白色小型客车驾驶人歪在驾驶座上。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车窗处于半开状态,遂将车门打开,将驾驶人喊醒并带回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为刘某,今年29岁。4月10日22时许,他与朋友在市区兴华路的一家饸饹面馆喝酒,直到次日凌晨。他以为那个时候民警不会查酒驾,就驾驶小型客车回家,没想到行至学院路与瑞贝卡大道交叉口等红绿灯时睡着了。

经检测,刘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涉嫌醉驾。目前,刘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

酒后驾车出门练习

没想到撞上其他汽车

4月10日21时许,在禹州市钧州大街第一汽车站门口,两辆轿车相撞。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置。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驾驶人正在拉扯、争吵。在处置事故过程中,执勤民警闻到酒味,遂将两名驾驶人带到警车上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一名驾驶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0,另一名驾驶人田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比较高。

经查,田某于2019年12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受疫情影响,他一直没有机会开车上路练习。4月10日晚,他觉得终于可以驾车出门练习,非常高兴,就喝了点儿酒庆祝。随后,他驾车出门,还带着自己的女友向其炫耀。没想到,他驾车行至禹州市钧州大街第一汽车站门口时,由于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

经检测,田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0 mg/100ml,涉嫌醉驾。禹州警方已依法对田某进行处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

侥幸心理不能有

交通法规务必牢记在心

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民警来说,查处酒驾、醉驾已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3月9日以来,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他们针对重要路段、突出重点时段、瞄准高发区域,采取设卡盘查、机动巡查等方式,每个周末都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查处过程中,他们由城市向城乡接合部延伸,由21时至24时向后延伸,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

虽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得很严,但个别驾驶人仍然酒驾、醉驾。主要原因是,个别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他们中,有些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一定刚好被查到;有些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分自信,觉得即便喝了酒也能安全驾驶。殊不知,他们这样做,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是在触碰法律底线。

五一假期将至,不少驾驶人打算外出。在此,本报提醒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酒驾的危害,时常念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动进行自我约束,自觉杜绝酒驾、醉驾,既不劝开车的人喝酒,又不乘坐喝酒人开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