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便民

配备专门人员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杨亚菲) 为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今后,我市将把劳动争议化解纳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创新工作,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名册和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律师名册,配备专门人员从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这是记者从4月29日上午召开的许昌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全市法院、工会等部门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各个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不完善,限制了该工作向纵深推进。

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新的挑战和更多不稳定因素,潜在的群体性隐患更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根据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需要,结合全市预防、化解、处置劳动争议类矛盾纠纷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规律,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劳动争议化解纳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创新工作。

《许昌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法院、工会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把原有的矛盾调解资源在统一平台上进行集中整合,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以实现优势互补、效能提升,形成“社会调解作用在先、仲裁诉讼保障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从而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避免社会矛盾升级,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