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乐善

许昌市魏都区关于鹤壁市鹤城物流许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经许昌市魏都区处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充分征求集资参与群众意见,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由许昌市魏都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鹤壁市鹤城物流许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现将鹤壁市鹤城物流许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首次债权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依据

根据鹤壁市鹤城物流许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的申报登记和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鉴定结果,开展债权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原北大街道办事处院内107室(魏都公安分局北大派出所隔壁)。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5日周一至周五9时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

联系电话:0374-2227586。

三、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核实登记。

四、须携带的材料

1.鹤壁市鹤城物流许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合同(收据、存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有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集资参与人中原银行银行卡或存折(活期储蓄账户)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核实登记,以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魏都区处非办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