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

公 告

程杰先生:

你与许昌市建安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营孙村于2012年4月6日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因长时间没有履行与我村签订的租金合同,土地一直闲置且土地上没有附属物,你已经严重违约。现正式通知你解除租赁合同,一切损失由你承担。

特此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

营孙村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