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天下旅游

让“非遗”在传承创新中焕发活力

□ 记者 周亚飞

钧瓷烧制技艺、禹州药会、许昌越调……我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是“非遗”资源大市,目前拥有国家级“非遗”3项、省级“非遗”29项、市级“非遗”106项、县级“非遗”558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7名、省级“非遗”传承人41名、市级“非遗”传承人273名、县级“非遗”传承人701名。

在刚刚结束的“非遗”宣传展演暨旅游商品展中,艾庄铜器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东街武术、陈氏皮影等38个项目作为我市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进行了展演,成为传播许昌文化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制定《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于2007年在许昌市群众艺术馆加挂了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构建了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依托的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打造我市“非遗”宣传活动品牌,扩大“非遗”影响力,我市不仅连续5年举办了“名师出高徒”——钧瓷烧制技艺传承人授徒技艺大赛暨优秀作品展,连续举办了3届传统工艺展演展示活动,而且举办了3届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4届民间艺术大赛、2届葛天氏文化艺术节、10届钧瓷文化节、10届中医药文化艺术节。我市还通过在许昌广播电视台开设《许昌“非遗”印象》栏目,拍摄播放宣传片84期;在《许昌晨报》开设《许昌“非遗”》专栏,刊登65期,展示我市“非遗”保护成果、普及“非遗”知识,帮助人们了解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近年来我市相继建立、申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1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展示馆5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2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2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家。

目前,全市已形成刺绣、发制品、钧陶瓷、花木种植、中医药加工等产业集群,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传承提供资金和运营平台,而且促成文化瑰宝转化为文化产品,产生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健全保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许昌“非遗”深入挖掘研究,继续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其创新、转型,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