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昨日召开的全市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上,我市确定了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目标:在市级层面,确保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在县级层面,禹州市确保创成全国文明城市,长葛市确保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鄢陵县、襄城县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我市确定的文明创建重点任务有哪6项,如何确保实现“三连冠”的目标?
□ 记者 王利辉
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持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加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度。统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以“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为主题,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浓厚氛围。
大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引领。重点实施文明实践阵地优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提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技能提升、志愿服务乡村行、高校与文明实践中心结对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共建“七大行动”,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建设社区未成年人实践活动站,扎实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打造“许昌好人”品牌。开展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力争更多“许昌好人”登上“中国好人榜”。健全完善崇尚、礼遇、激励、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工作机制,倡树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持续推进“诚信许昌”建设。建设一批诚信示范街、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示范企业(商户、店),挖掘宣传诚信兴商典型,营造诚信立业、守信践诺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失信领域问题集中专项治理行动。
推动文明实践养成。制定出台《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和推动全市上下树立文明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搞好公益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宣传栏、公益设施等社会宣传媒介,做好卫生健康知识、文明出行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基本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提质工程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抓好中心城区170个百城建设提质项目,重点抓好城市主次干道路面和建筑立面的综合改造提升、“四改一增”等项目,尤其是抓好建安区老城区基础设施的综合改造提升。
提升城市承载功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完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医疗服务圈、养老服务圈和健身圈、阅读圈。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常态化保持公共秩序良好,无违章停车、小广告乱张贴现象。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人人参与建设,共享宁静、和谐、美丽的文明家园。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工程
针对创文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综合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开展市容环境治理提升行动。加强对临时便民点的服务管理,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加强对餐饮夜市和工业品夜市的管理,合理施划经营地点,维护经营秩序,保持环境卫生。
开展交通秩序治理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车让人、人守规”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开展集贸市场治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健全规章制度,提升规范经营水平。
开展商业街区治理提升行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确保有诚信经营示范街标识牌、有创建制度、有创建氛围、有评选表彰、有公示宣传,打造文明规范、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
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治理提升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持续抓好“四改一增”项目,尤其是加大对集贸市场周边500米—1000米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违章建筑治理的力度,达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标准要求。
开展出入市口和城乡接合部治理提升行动。以出入市口、国道及省道干线和“一线三边”(乡镇公路干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乡镇主要街道及其周边)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开展公共服务环境治理提升行动。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优化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城乡共建提升行动。以全域创建为目标,统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工程
文明村镇创建。全力推动落实“‘十三五’末,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0%”的目标,开展文明村镇提质扩量行动。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
文明单位创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
文明家庭创建。深化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举行家风评议、家风故事会,大力学习宣传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开展文明家庭建设巡礼、网上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家风故事传播活动,持续打造家风家教基地。
文明校园创建。制定完善《许昌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和文化生活质量。
文明细胞创建。积极开展文明企业、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楼院、文明市场、文明窗口等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实现全民创建、全面创建、全域创建。
深入开展重点工作达标争优工程
抓好创文资料整理申报。抽调有关单位创建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创建资料工作组,建立材料申报任务提示、定时收集、定时审核等制度。实行上传材料“多方把关、梯次审核”,确保档案资料整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力争在测评中不失分、得高分、拿满分。
抓好创文省级主管部门评价工作。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单位GDP能耗、城市精细化管理、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42项需要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评价意见的指标,相关单位在抓好基础工作、常态化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上汇报沟通,确保此项工作评价优秀、不失分。
抓好负面清单管理。紧紧围绕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9个领域40个负面清单事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动态管理措施要求,各牵头部门对照行业部门标准要求,开展负面清单清零行动,确保不发生负面清单所列问题。
抓好问卷调查工作。围绕测评中问卷调查的内容,坚持广泛宣传发动、打牢创建基础、注重创建实效、争取群众认同的原则,采取入户宣传、专题培训、模拟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普及宣传创建工作知识,展示创建工作成果,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确保问卷调查得高分、拿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