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星级文明户创建由“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

本报讯 (记者 毛迎) 6月1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市文明委决定进一步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有力有序地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从2020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2020年,在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2021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推开。

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符合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并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验收获得1星—8星的,村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星、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市、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

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力度,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文明素养。

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