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党工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有关单位按照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加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力度,广泛开展“乡村好媳妇”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引领了文明乡风,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贡献。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中央文明委今年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许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振兴“5+10”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农领〔2019〕4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昂扬斗志,树立大抓基层、关心基层的鲜明导向,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对2019年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禹州市方山镇等16个单位、长葛市文明办副主任刘晔等3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有关单位尤其是宣传思想文化干部,要积极向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着力新形势下农村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广大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思路、打造品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乡村振兴增光添彩,为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