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晋 通讯员 蒋跃东) “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幌子,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这种违法行为已导致不少老年人中招儿。”6月19日,市民政局以“关于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致许昌市广大老年朋友的公开信”的形式发布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或市打非办举报。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王伟芳说,近年来,全社会高度重视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大防范此类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工作力度,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势头有所遏制。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旗号,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会员制等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体加盟投资,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我市的老年人需要时刻保持警惕。
“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王伟芳说,总体来讲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以销售产品如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些资金,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三是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如何辨识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防止受骗呢?王伟芳说,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前要做到“三看三不要”。“一看”是否进行依法登记,入住时应看养老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养老机构备案证;未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得提供养老服务,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住老年人。“二看”管理是否规范,入住时应实地走访查看养老机构现场,详细了解院务管理服务,按规定签养老服务协议。“三看”收费是否合理,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同时,老年人要做到“三不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
王伟芳特别提醒,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我市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或市打非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