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眼

追回涉恶赃款 集中发还被害人

被害人正在领取魏都区人民法院追回的涉恶赃款。 张棣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棣 孔佳美)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你们不仅替老百姓撑腰惩治了恶人,还把他们昧的钱帮我们讨回来了!”6月19日上午,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追缴赃款集中发放仪式”上,一名领到退款的当事人激动地说。当天,该法院向一起涉恶案件的9名被害人发放了追回的赃款,共计98500元。

罗某旺家住魏都区,现年53岁。2015年至2017年,罗某旺纠集罗某秀、罗某委等人在魏都区某村庄周边区域强行阻拦他人施工车辆,强行在已被合法征用的建筑用地上种植农作物,并以村里过会唱戏需支付“赞助费”为名义,向周边多个企业、学校索要钱财,实施违法犯罪,形成恶势力,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3月,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旺、罗某秀、罗某委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3名被告人在其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等,该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年不等,判处罗某旺罚金20000元,责令3名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并退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罗某旺、罗某委不服,上诉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该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判决生效后,罗某旺、罗某秀、罗某委拒不履行判决书生效义务。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法院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渠道,在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涉案人员银行账户的同时,组织执行干警深入罗某旺所在社区走访,并督促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举报其他涉案人员财产线索,最终成功追回本案罚金20000元及违法所得98500元。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立即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安排退赔。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六清’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紧盯个案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啃下‘硬骨头’,扩大‘打财断血’的效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该法院副院长曹晓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