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事

关于许昌市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医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按照《许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167.16元,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18.40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2020年度缴纳标准为每人200元,参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应于7月到许昌市民之家二楼税务窗口缴纳或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代缴。

为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保证本人与银行签约的代缴医保费银行卡上有足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的余额,便于银行按月扣除相关费用。未按规定缴费的人员,将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

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