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迎 通讯员 宋丽霞 文/图) 7月12日,建安区苏桥镇司堂村村民范桂英站在自家门口,身披鲜红的绶带,满面笑容地接过一块朱红色的牌匾,上面“许昌市乡村好媳妇”几个金色的大字苍劲有力。“桂英孝敬婆婆,尽心尽力地照顾一家老小,得到这样的荣誉太光荣了,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围观的村民对范桂英赞不绝口。
为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组织开展2019年度“许昌市乡村好媳妇”牌匾颁发活动。作为“许昌市乡村好媳妇”提名奖获得者之一的范桂英,在自家门口接过“许昌市乡村好媳妇”牌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范桂英的婆婆年事已高,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和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范桂英照料婆婆的生活起居,起床、穿衣、洗脸、吃饭……日复一日,毫无怨言。除此之外,范桂英每天都会陪伴婆婆外出散心。由于婆婆行动不便,范桂英总是搀扶着她,走一会儿歇一会儿。范桂英说,婆婆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了,但每天一出来散步,心情就特别舒畅。看着婆婆笑容满面,她也很开心。
7月11日,“许昌市乡村好媳妇”牌匾被分别送到长葛市大周镇王皮庙社区居民刘文平和后河镇榆林村村民杨书芬家门口。
39岁的刘文平把“孝”字深深刻在心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孝”的含义。2016年,刘文平的婆婆遭遇车祸受重伤,从抢救治疗到康复理疗,前后花了近百万元医疗费,让曾经幸福的小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维持生计,刘文平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并立下誓言,会像对待亲娘一样伺候婆婆。在刘文平的精心照料下,婆婆的身体渐渐好转,一家人的生活也恢复了往日的幸福。
2007年3月,杨书芬的丈夫杨保欣突发重病,彻底丧失了意识和生活自理能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杨书芬选择留下来撑起这个家,陪伴丈夫逐步康复。在杨书芬的细心照料下,杨保欣已经可以下地走路,恢复了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如今,他们的一双儿女已长大成人,一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展现广大农村妇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精神风貌,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2019年度“许昌市乡村好媳妇”选树活动,经逐级评选、组织审核、择优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评出10名2019年度“许昌市乡村好媳妇”和6名“许昌市乡村好媳妇”提名奖获得者。近日,“许昌市乡村好媳妇”牌匾颁发活动持续开展。这些“乡村好媳妇”在自家门口披红戴花,在受到荣誉表彰的同时,传递孝老爱亲正能量,弘扬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