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

全市法院系统一审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71件

重拳扫黑恶 “打伞”剑出鞘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杨亚菲) “截至6月30日,许昌市两级法院一审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71件,审结58件,审结率为81.7%。其中,受理涉黑犯罪案件9件146人,审结7件124人;受理涉恶犯罪案件57件360人,审结46件283人;受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6人,目前已经全部审结……”7月2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安区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公布了上半年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成绩单。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年,也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决胜之年。许昌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审判,深入开展“百日冲刺”“六清”等行动,依法审结一大批重大涉黑恶犯罪集团案件,如范某明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某芳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决心和信心,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针对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许昌市两级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以及刑庭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质量。截至6月30日,许昌市两级法院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7件、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14件,其中柴某安重大涉黑案涉财处置部分的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截至6月30日,许昌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共判处财产刑约1.56亿元,其中判处7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30余万元,执行到位989.64万元。

□ 新闻故事

五地连线 远程庭审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杨某占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共涉及7项罪名和48起违法犯罪事实,在鄢陵县产生了重大影响,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

7月23日上午,建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涛介绍,2020年1月31日,该案立案。当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涉案20名被告人被分别关押在多个看守所,甚至还有1人在周口市羁押。其中,首犯杨某占因患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被看守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建安区人民法院“不等不靠”,采取科技支撑、多部门协作等举措,通过协助送达、电子阅卷、集中调押、视频会见等方式,克服重重困难,为庭审顺利进行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通过多方协调,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于6月29日实现法院、医院和3个看守所5地网上连线开庭,并用时5天顺利完成庭审。此举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安全,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他们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