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大货车、电动车、自行车……道路上,各种车辆来来往往。驾驶人稍不注意,交通事故就可能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人该怎么做?
昨日,记者从长葛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经过不懈努力,蹲守五天四夜后,成功将交通肇事后潜逃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抓获。这起案件警示大家,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治伤者,逃逸不可取。
事故发生后消失
肇事司机被上网追逃
2018年8月16日20时许,在长葛境内,107国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事故中,路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将贺某撞伤。事故发生后,贺某救治无效死亡。
对这起交通事故,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予以办理。经现场调查、调阅视频,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认定路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多次与路某联系。可是,路某一直拒接电话,后来干脆更换手机号,并销声匿迹。由于无法掌握路某的行踪信息,2019年2月28日,长葛市公安局将肇事司机路某上网追逃。
民警蹲守五天四夜
成功将肇事司机抓获
肇事司机路某去哪儿了?两年多来,民警曾多次前往路某家附近寻找线索,并多次引导路某的家属劝说路某投案,但均无所获。
全市公安机关“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专项活动启动后,民警围绕路某的行踪加大排查力度。今年7月中旬,他们得知路某在新郑市出现的线索后,立即前往调查。在20天时间内,民警仔细研判、认真分析,最终确定了路某的活动区域及规律。8月25日12时许,经过五天四夜的蹲守,趁路某回长葛办事,民警果断出击,在长葛市菜姚公路上将路某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该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上述法律,长葛警方依法将肇事司机路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
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
谁都不希望交通事故发生,但有时候交通事故偏偏不期而至。面对交通事故,驾驶人该咋办?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外出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驾驶人一定不能逃逸,应该立即停车查看情况,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驾驶人注意,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驾驶人应把救治伤者放在第一位,及时拨打120,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