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事关国计民生!这些新规10月“上线”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伴随着金秋十月的脚步,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新规将悄然“上线”。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大数据杀熟”、预算公开范围有了明确要求、环保新规剑指土壤污染……法治的点滴进步,折射出社会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大数据杀熟”

10月1日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大数据杀熟”说“不”。该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保护游客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滥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基于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

针对游客被强制要求给好评等问题,该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保障游客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游客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替代或强制游客评价。游客的评价应得到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预算管理更加严格

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对预算公开范围、地方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作出规范。

在预算公开范围方面,该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需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基金投资者利益更有保障

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将进一步强化对投资人权益的保障。该办法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突出强调基金销售行为的底线要求,细化完善投资者保护与服务安排;推动基金销售机构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促进其长期理性投资的考核体系;强化私募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增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章,要求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健全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匹配的内部制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更加规范

被随手丢弃的农药包装是一大土壤污染源。10月1日起施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有望强化对这一薄弱环节的管理。

该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并保存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