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辉) 进入11月,供暖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市今年集中供暖工作准备情况怎么样?市区集中供暖有哪些新变化?如果达不到供暖标准怎么办?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11月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11月15日启动供暖
为期120天
又到一年供暖季。从2017年开始,我市连续四年将集中供暖工作列入市定民生实事。为确保今冬如期供暖,市供热办印发了《中心城区2020—2021年供暖期保障供热应急预案》,确保今冬供暖平稳运行。
“目前,市区供热管网巡检及隐患消缺工作已完成,共处理主管网隐患70余处,并制定了热力应急调度预案。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等供热公司已完成设备检修维护,正在开展生产设备运行调试工作;各企业正在加紧开展储煤工作,将在供暖期开始前储备10天以上的燃煤用量。”市供热办副主任、市住建局副局长杜新勇说,“在各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心城区今冬明春集中供暖准备工作已就绪,将于今年11月15日按时启动供暖,供暖时间持续至2021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今年新增集中供暖面积
141万平方米
从2015年至今,我市共计新建改建管网80.7公里,新增供热小区单位76个,累计新增供暖面积767万平方米。今年,我市已完成新建改建管网17.8公里(含八龙路北段、隆昌路、德星路、学府街、宏腾路、府西路等供热工程),超额完成市定年度任务(15公里);完成新建、改建热力站10座;新增集中供暖面积141万平方米。
对于许多人关注的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的集中供热问题,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任杨健表示,市住建局积极落实供热特许经营招标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根据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意见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专家审核后,将根据反馈意见完成实施方案修改,再次与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对接。“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加快推进特许经营招标工作,确定供热特许经营企业,解决该区域集中供热问题。”杨健说。
今年供热价格
调整为每天0.18元/平方米
许多市民已得知,我市今年热力价格调整为每天0.18元/平方米。“价格调整是因为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热力成本增加造成的。相比原来每天0.171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价格增幅为5.26%。”市发改委价管科科长黄超说,“每天0.18元/平方米为直供到户价格。”
黄超解释,直供到户价格就是由热经营单位直接对准用户收取热力费用,不需要物业转交,热经营单位负责长期运行服务。对没有实行直供到户的用户,可参考执行该价格。
为保障供热质量,市住建局建设了供热重点环节精准监测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各小区采暖情况,改善供暖质量。今年,我市通过对部分小区供热机组的自动控制改造,在换热站内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换热站的无人值守、自动控制。
此外,我市还统一升级智慧供热平台、收费平台、客服平台,对用户故障报修实现客服电话至维修全自动推送,提高了故障处理效率。
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
(厅)的室温不应低于18℃
根据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18℃±2℃)。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须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个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相应减收热费。
“用户如认为室温不达标,可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用户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杨健说,“自用户提出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个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按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