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健康许昌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

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

■ 记者 刘地委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那么,其传播途径有哪些?怎么预防?11月27日,记者采访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唐丽红。

唐丽红介绍,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艾滋病病毒又称人类免疫缺乏病毒,简称HIV。HIV本身不会引发任何疾病,但其会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

人体天生具有免疫功能,当细菌、病毒等侵入时,在免疫功能正常运作下,就算生病了也能治好。然而,HIV所攻击的正是人体免疫系统的中枢细胞——T4淋巴细胞,致使人体丧失抵抗能力,不能与那些对生命有威胁的病菌战斗,从而使人体发生多种极为少见的、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感染者死亡。

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于感染者和患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和伤口渗出液中。艾滋病主要有3条传播途径:

性传播: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性交,在男女之间和男性之间传播。性伴侣越多,被感染的概率越大。

血液传播:共用注射器吸毒,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手术、注射、针灸、拔牙、美容等侵入人体的器械等可能感染艾滋病。

母婴传播: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时,可以把病毒传染给婴儿。

那么,日常接触会传染艾滋病吗?“日常生活接触和工作接触,如握手,拥抱,礼节性亲吻,同吃同饮,共用厕所和浴室,共用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娱乐设施等,不会传播艾滋病。另外,咳嗽、打喷嚏以及蚊虫叮咬也不会传播艾滋病。”唐丽红表示。

艾滋病病毒对人体免疫系统的破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后至病发的潜伏期由几个月(最快)至10年以上不等,其间可无任何临床表现,但可以通过易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将病毒传染给他人。

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严重破坏时,就进入了“发病期”,成为艾滋病患者。一般初期的症状如同普通感冒、流感等,可能伴随全身疲劳无力、食欲减退、发热等。随着病情的加重,症状日见增多,如皮肤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紫斑等;以后渐渐侵犯内脏器官,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性发热,可长达几个月;还可出现咳嗽、气促、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等症状。

“确诊艾滋病不能光靠临床表现,最重要的依据是检查者的血液检测是否为阳性结果。因此,怀疑自身感染HIV后应当及时到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进行检查。”唐丽红说,目前还没有可治愈艾滋病的药物,但规范化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抑制病毒,提高生活质量,降低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