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亚飞 通讯员 寇亚飞)11月27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台《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全面提升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细则》指出,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揩,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公示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细则》提出,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指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及在本市内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行政审批、接受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组织。信用承诺的主要内容为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本单位(个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并有效落实;承诺本单位(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