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许昌稳就业政策“升级版”出台

本报讯 (记者 张铮) 11月30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制定更有针对性、含金量更高的举措,切实稳岗、减负、扩就业,打造稳就业政策“升级版”,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任务。

减负稳岗,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据了解,《实施意见》分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和强化工作保障等七个部分,提出26条量化、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的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部分提到,要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落实深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和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等政策。

我市将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到,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重点支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持续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市“百千万”行动名录库,精准扶持一批优质民营和小微企业。

同时,我市还将挖掘内需带动就业,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深入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市场主体扩大和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培育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等。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我市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深入实施“新时代·新梦想”就业创业公益帮扶行动、就业创业精准指导服务进校园计划、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专项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且符合省有关政策要求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考察的方式被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我市相关部门将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乡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和以工代赈工程;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社区工厂等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奖补和以工代训补贴等政策,并对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做好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意见》提到,要加大职业培训工作支持力度,将开业5年内的小微企业主创业培训和经审批的定点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互联网+”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利用“互联网+创业培训”等新模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多阶段的创业培训;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我市还将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加快推进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2020年度内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