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眼

企业货款被欠难要回 法院调判结合促履行

□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棣

“286万余元货款全部到账了!这笔钱真是‘及时雨’,有效缓解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周转难题。感谢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吴庭长!”12月7日,许昌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来到魏都区人民法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将一面锦旗送给该法庭副庭长吴真真,再三对其表示感谢。

许昌某混凝土公司位于魏都区,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泵车及机械设备的租赁、建材销售。2017年7月,该公司作为供货方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商品砼买卖合同,约定某工程公司在建设许昌某广场项目工程的过程中,使用该公司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某工程公司按月支付商砼款,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随后,该公司按照约定向某工程公司提供商品混凝土。

2018年8月,该公司作为供货方、某工程公司作为收货方、许昌某房地产公司作为担保方,三方签订商品混凝土货款支付协议,对收货方拖欠供货方商品混凝土货款金额、还款日期、违约事项予以明确。此后,某工程公司一直拖欠货款。许昌某混凝土公司多次派人催要,但始终无果。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许昌某混凝土公司订单减少、生产受限,加上多笔货款无法收回,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直接影响生产。今年4月,急需回笼资金的许昌某混凝土公司将某工程公司、许昌某房地产公司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还款。

受理此案后,魏都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开庭审理。今年6月,该法院依法判决某工程公司向许昌某混凝土公司支付货款286万余元及违约金。某工程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今年9月以来,魏都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巡回走访调研涉诉企业专项活动,要求案件承办人对辖区重点企业的已结案件逐一梳理分析,及时回访,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涉法涉诉问题。

按照要求,此案承办人吴真真来到许昌某混凝土公司,送法上门,就企业如何更加细致、规范地订立合同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出对策、建议。在座谈中,吴真真得知,二审判决生效后,某工程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许昌某混凝土公司欲申请强制执行。

为帮助许昌某混凝土公司尽快解决资金难题,吴真真立即联系某工程公司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吴真真的反复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最终,某工程公司服判息诉,将所欠286万余元货款及违约金如数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