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
生活与法
热恋时,两人共筑爱巢,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可是,若不能终成眷属,这笔感情账该怎么算?12月16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反复释法明理,该案原告、被告服判息诉并履行执行义务,曾经的恋人好聚好散。
王女士和王先生都是禹州市人,分别住在不同的乡镇。王女士今年28岁,王先生年长王女士2岁,两人都曾有一段婚姻。2017年9月,两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很快成为情侣,并开始同居生活。2019年8月,两人共同出资在禹州市某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装修后入住。因王先生银行征信存在问题,房屋产权登记在王女士一人名下。可是,好景不长,双方因矛盾产生纠纷,王女士一气之下收拾东西搬出住处,两人感情破裂。
今年5月,王先生将诉状递至禹州市人民法院,对王女士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求王女士返还其房屋首付款、装修款、家具家电款、房贷月供等共计19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冲突严重,法官袁丹丹多次沟通均无法促成有效调解。
“本案中,原告、被告主要争议的内容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该房产购买于双方同居生活期间,且由双方共同出资,虽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但应视为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袁丹丹告诉记者。据介绍,该房产虽系原告、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且贷款人为王女士。王先生因存在征信问题,不符合贷款买房的限制性要求。因此,该房产应归王女士所有。
该房产所有权确定后,接下来就是如何分割的问题,包括房屋首付款、房贷偿付款等。本案中,原告主张由被告返还13万元首付款,却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自认其本人出资9万元,其余由原告出资。根据房屋首付款17万元的实际情况,该法院确认原告出资8万元。
至于房贷偿付情况,原告、被告一致认可2020年2月至5月贷款由原告支付,共计8855.59元。但在此期间,该房产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原告应承担部分房贷。因此,该法院认定被告应返还原告房贷金额4428元。
鉴于该房产购买时间较短,房价未有较明显的波动,该法院依据双方各自的出资情况对房屋价值进行分割,依法判决王女士返还王先生房屋出资及折价款114428元,屋内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归王女士所有。
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袁丹丹并未一判了之,而是继续对双方做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力促矛盾化解。经过法官的一番努力,王女士表示将履行法院判决,王先生也愿意给原告筹措资金的时间。
12月14日,王女士、王先生再次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在袁丹丹的见证下,王女士一次性履行判决确定的返还金额及诉讼费用共计1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