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 12月18日,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杨某占等重大涉黑案件被害人财产集中退赔大会。本次退赔大会涉及被害人32名,退赔现金104万元,是继前期退赔部分被害人现金后又一次公开退赔。至此,该案应退赔被害人的335.41万元全部退赔到位。
以杨某占为首的涉黑案件涉及被告人20名,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重婚罪。案件一审后,杨某占等10人不服,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安区人民法院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杨某占以经商为掩护,先后笼络、纠集被告人蔡某超、张某丽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通过口头制定组织纪律,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注册成立砖厂、餐饮公司、娱乐会所、足疗店等经济实体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殴打、恐吓、暴力威胁、滋扰等非法手段为经商活动“保驾护航”。该组织在鄢陵县城及周边村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最终,杨某占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悉,建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扣扫黑除恶工作目标,聚焦大案攻坚、“打伞破网”、综合治理、“打财断血”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审理方面,该院受理涉黑恶公诉案件12件67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0人、涉恶集团案件3件13人、涉恶团伙案件8件34人,现均已审结。在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方面,该院共执行财产刑案件11件,执行标的395.19万元,现均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