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讨薪维权要合法 过激行为不可取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乔瑞峰 高彩英

劳有所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工资被拖欠,你会怎么做?是自己找欠薪者讨要,还是求助相关部门?不管选择哪种方式,切记依法讨薪,否则有理变无理,很可能得不偿失。

1月13日,记者从建安区人民法院、鄢陵县人民法院获悉,两地法院分别处理了两起因讨薪方式欠妥引发的纠纷。其中一起纠纷中,讨薪者不但没要回被拖欠的5600元工资,反而赔了欠薪者5000元。

替父讨薪未果,他砸了欠薪者的车玻璃

老赵是建安区人,曾在建安区尚集镇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儿。李某拖欠老赵5600元工资,老赵多次讨要未果。

2020年1月30日,老赵和儿子小赵酒后找李某讨要工资,双方发生口角,小赵一气之下砸了李某的汽车玻璃。接到李某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对小赵作出行政拘留8天、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于车损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同年8月,李某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小赵赔偿其车辆的各项损失23710元。该院立案后,将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

小赵认为,他砸李某的车玻璃是因为李某拖欠他父亲的工资。他已经被公安机关处罚,不应再在经济上赔偿李某。李某则认为,自己不是故意拖欠老赵的工资,是因为总包工没有支付他工程款。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指出,双方对造成这种结果都有责任。双方应换位思考,不要只看到对方的过错。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按照协议,李某欠老赵的工资5600元抵偿赔偿款后,再由小赵支付李某5000元车辆维修费,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为要回工钱,他们扣押了包工头的设备

在鄢陵县,一群农民工为要回工钱,扣押了欠薪者的设备。

袁某家住鄢陵县马栏镇,是一个包工头。2019年9月,袁某承建一栋民房期间,雇用了马栏镇的郑某等10多人。民房竣工后,袁某下欠郑某等人5000余元工钱未付。郑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便将袁某建房用的一些设备扣押。袁某向鄢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承办法官认为诉前调解可以妥善解决矛盾,遂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明确指出郑某等人以袁某拖欠工钱为由扣押设备是违法行为,袁某拖欠工资应承担民事责任。

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郑某等人同意立即归还设备,袁某则当场结清了拖欠的工钱。

工资被拖欠,记住这3个投诉途径

养家糊口的“血汗钱”被拖欠,心情愤懑是可以理解的,但讨薪应依法依规进行,切勿意气用事,让合理诉求演变成违法行为。

眼下,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如果工资被拖欠,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据了解,投诉途径有以下3种:一是直接拨打欠薪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我市各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许昌市为2627069,魏都区为2653135,建安区为5132559,长葛市为6113158,鄢陵县为7167710,襄城县为8390110,禹州市为8285968,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3373377,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8581559,东城区为2958086。二是拨打全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三是线上投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xuchang.gov.cn/)首页、许昌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栏目均设置有拖欠工资投诉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