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刚考取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考取驾驶证不容易,应该懂得珍惜。然而,禹州市的娄某不知珍惜,竟然在实习期内酒驾。

1月18日,记者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娄某罚款1500元,并将其刚考取的驾驶证注销。

事情要从1月9日说起。当日中午,娄某与好友到禹州市范坡镇某饭店小聚。席间,几人喝了十几瓶啤酒。酒后,娄某与朋友在饭店内休息。到了晚上,感觉没问题了,娄某才开车送朋友回家。

当日19时50分,娄某驾车行至禹州市褚范路吕庄段,看到前方有民警在检查,担心体内的酒精没有“消化”完,就打算掉头离开现场。他的异常行为刚好被民警看到。民警立即将其车辆拦停,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多次要求娄某出示驾驶证。娄某说他有驾驶证,却迟迟不能出示。鉴于娄某对酒精检测结果及酒驾违法事实无异议,民警出具强制措施凭证后准其离开。

1月11日上午,娄某带着驾驶证到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面对民警,娄某说出了两天前无法出示驾驶证的原因。

原来,娄某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取得C1驾驶证,但一个多星期以来,因为忙于其他事务,没顾得上领取。1月9日晚被民警查获时,他的驾驶证还存放在驾校。

听完娄某的讲述,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酒后驾驶时,驾驶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都会下降,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民警向娄某详细讲解了酒后驾驶的危害,规劝他遵章出行。

驾驶证刚从驾校领出来,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娄某懊悔不已。他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同时,以自己为例劝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