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1. 老人就医急需钱,公证服务解危难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昆仑) “感谢公证处热情帮助,老人已经得到及时救治!”连日来,一位九旬抗战老兵的病情牵动着禹州市公证处主任娄惊宇的心。4月2日上午,娄惊宇拨通了老人的监护人王高许的电话,得知老人虽然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但神志已逐渐恢复,这才放心。

王高许是禹州市鸿畅镇政府工作人员。在该镇三官赵村,有一位名叫赵发有的抗战老兵,无儿无女,也没有近亲属,平时在敬老院生活。3月8日晚,老人突发疾病昏迷,被送进了医院。可是,老人的医保卡和存折都设有密码,只有本人能取款。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人如果帮助老人取款,需要先办理监护权公证。于是,3月9日12时,王高许打电话向禹州市公证处求助。

了解情况后,娄惊宇告诉王高许,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目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愿的前提下,王高许可以办理监护权公证。考虑到情况紧急,娄惊宇立刻与银行取得联系,并将办理流程向王高许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帮助王高许尽快将老人的医疗费用取出,当日下午,娄惊宇早早地来到禹州市公证处服务窗口等候。受理、审批、出证……王高许很快拿到了监护权公证书,还被免了公证费。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们将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利民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或难以通过网络申请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娄惊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