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规划忠武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四至为东至忠武路、南至示范区已征收土地、西至示范区已征收土地、北至示范区规划道路康泰路的30278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用于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教育用地)。
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规划盛业路北侧、规划桂花路东侧,四至为东至示范区已征收土地、南至盛业路、西至桂花路、北至示范区已征收土地的2702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用于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教育用地)。
特此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