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汉杰) “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还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工资呢!”6月12日下午,9名工人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并表达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
2018年4月至11月,芦某、李某等9名工人跟着包工头张某到洛阳一建筑工地从事水电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一直以工程赔钱为由拒付工人工资约8万元。随后,这9名工人将张某告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该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向芦某等9名工人支付拖欠的约8万元工资。
然而,张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于是,芦某等9名工人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该法院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找到了张某,并反复向其释法明理。得知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张某表示工程款到位后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襄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三快”原则,即快立、快审、快执,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立案、财产保全、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劳动者,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并依据法律先予执行,切实解决劳动者的实际困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