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牛丹) 7月13日上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巡回审判了一起刑事案件,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受邀旁听。此案因琐事而起,致2人死亡。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为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今年5月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裁判方式,见证法律规则在个案中的适用;让广大法官养成在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不断锤炼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的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据介绍,我市两级法院重点邀请以下7类群体旁听庭审,分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普通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师生,基层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有关人员,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媒体工作者。
旁听案件的类型主要是以下4类:对普及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件;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案情繁简适中,能够展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水平或其他具有庭审评议价值的案件;对助推法治河南、法治许昌有意义的案件。
“群众旁听的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原则上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我们在庭审结束时向旁听群众明确告知审判结果公开查询的方式和为群众答疑的途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活动中,我市两级法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既邀请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庭审,也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校园、企业、社区、机关等;既线下开庭,也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共邀请群众旁听案件200多起;直播庭审案件2600起,观看量超过23万人次。
据悉,除法院邀请之外,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检措施的情况下,群众凭身份证、工作证、代表证、委员证等有效证件即可依法自行到法院旁听庭审。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其他案件均可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