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社会与法

【我为群众办实事】

小案件也要用心办办到百姓心坎儿里

鄢陵检察官为老人追回被盗的3400元钱,让老人再露笑颜

□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解童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子,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百姓舒心、社会安宁。

昨日,记者从该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检察官强化追赃挽损,为一位孤寡老人追回被盗的3400元钱,宽了老人的心,让老人感受到了满满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这位老人是邢某,一生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因为年龄大了,他的腿脚不太灵便,没有能力种地,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今年年初,他遭遇盗窃,3400元钱被犯罪嫌疑人刘某盗走。这些钱是他从低保金中省吃俭用攒下的。

今年2月,刘某盗窃一案被移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该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小娜在听取被害人邢某的意见时,发现邢某情绪低落。据邢某的侄女介绍,钱被盗后,邢某不吃不喝,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怎样才能医老人的心病?郑小娜认为,关键在于追退赃款,为老人挽回损失。可是,邢某被盗的3400元钱早已被犯罪嫌疑人刘某挥霍一空。困难面前,检察官没有止步,他们联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想方设法同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人联系,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的家人同意退赃。

被盗的3400元钱失而复得,邢某的脸上又有了笑容。“如果不是你们积极工作,我被盗的钱恐怕再也回不来了。”检察官来访时,老人握着检察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至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检察官认为,其虽然系累犯,但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有退赃情节。检察官在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时,认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对检察官的建议,刘某认为量刑过重。检察官对其耐心进行解释,告知其量刑的具体依据,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条件等知识,使其真诚悔罪。“感谢检察官耐心的教导。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好好改造,将来会自食其力回报社会。”此案开庭审理时,刘某在法庭上表示。

【记者手记】

小案子办好了是多赢。此案中,孤寡老人邢某被盗的钱款不算多。从检察工作的角度看,这是一起小案子,但对邢某而言,这起案件是“天大的”。被盗的钱款能不能追回,直接关系其生活质量。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强化追赃挽损,为孤寡老人追回被盗的钱款,使老人由“不吃不喝”转变为“再露笑颜”,彰显了办好小案子传递的司法温情。再说犯罪嫌疑人刘某,检察官积极做工作使其家人退赃,为其争取从宽处理,既保障了其权益,又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