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财经界

反欺诈、查瞒报、防冒领

社会养老保险金专项整治即日开始

本报讯 (记者 李晓 通讯员 胥灿)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养命钱”,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养老保险待遇的不断提高,欺诈、冒领、死亡瞒报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为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决定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欺诈、瞒报、冒领社会养老保险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追缴违规冒领养老金,从严整治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假冒身份骗取养老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记者从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着重对6个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一是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未在15日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或隐瞒不申报终止手续且继续违规领取待遇的行为。二是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即同一时间段内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每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保险待遇)。三是服刑人员隐瞒服刑事实违规办理退休,或者服刑期间领取养老金。四是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待遇。五是提供虚假死亡或火化证明,违规领取养老待遇以及丧葬费、抚恤金。六是冒名顶替参加待遇资格认证,违规领取养老待遇以及存在其他欺诈、瞒报、冒领等行为。

“存在以上情形的,请于今年11月30日前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事项。”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张民生介绍,家属积极配合并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办理手续、退回养老保险金的,不再行政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死亡人员,还可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逾期不报、拒不配合的,要依法依规移交人社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特别是存在明显故意、态度恶劣、涉及金额较大的案件,要移交当地司法部门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养老保险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全部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有效期一年,广大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人员要按时认证,避免影响待遇发放。离退休人员或者供养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认证、养老金被停发的,可在近期通过河南社保手机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可于次月恢复待遇发放。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含供养人员)去世后,亲属必须在15日内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终止手续,核算并领取相关待遇。逾期不报将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被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张民生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欺诈、瞒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联系和举报电话:(许昌市)2620339、2624210;(禹州市)8288935、8288938;(长葛市)6182008、6182007;(鄢陵县)7753899、7685556;(襄城县)8390361、8390362;(魏都区)2331601、2336263;(建安区)5137118、511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