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现将暂时抚养在许昌市社会福利院的3名弃婴情况公告如下:
①许夏天,男,2021年6月30日出生,2021年7月9日被遗弃在许昌市开发区郭桥村旺角超市东侧公共卫生间男厕所里,当日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将该男婴送入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②许晴天,男,2021年6月5日出生,2021年7月13日被遗弃在许昌市长葛市和尚桥镇贾庄村村口东侧绿化带中。当日由长葛市公安局和尚桥派出所送入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身体状况: 乙肝病毒携带者。
③许画雨,男,2021年5月15日出生,2021年7月15日被遗弃在许昌长葛市和尚桥镇樊楼村铁炉自然村8组村民岳改玲家门口。当日由长葛市公安局和尚桥派出所送入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以上婴(幼)儿的年龄,均由许昌市社会福利院推测所定,望以上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往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者,将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我们将依法安置。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北段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邮编:461000。
电话:0374-5056580 。
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