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瓜果飘香的季节,市区多条道路两侧的果树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木瓜、山楂、柿子、石榴……煞是让人喜欢。目前,我市栽种的观赏果树有银杏树、石榴树、枇杷树、核桃树、葡萄树、柿树、杏树、梨树等19个品种,数万株果树装点大街小巷。尤其是占地3300多亩的中央公园,栽种的果树有15种。9月15日,记者来到中央公园,探访许昌城中的“百果园”!
【秋日结硕果】 这些科学常识要必备
当日上午,记者从科技广场出发一路向北,进入中央公园。初秋,这里色彩斑斓、果实累累,处处生机盎然,俨然成了一个“百果园”。
“看,那边的梨好大!”记者循声望去,发现远处的树上挂着一些“大梨”。中央公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运忠笑了起来,他连忙解释说:“这个可不是梨,是木瓜!”
李运忠告诉记者,这是观赏木瓜,口感生涩,食用价值不高。木瓜由于树姿优美,花簇集中,花量大,花色美,常被作为观赏树种。
接着走,记者看到了很多红色的、黄色的小果实,如同山楂一般。在李运忠的科普下,记者才知道这叫海棠果。海棠果品种多样,常见的有红海棠果、垂丝海棠和西府海棠。食用海棠果时,需要将核、茎叶和种子去掉。海棠果可以用来制作果酱,或将果实晾干泡茶食用,味道酸甜。
在万通街附近,记者看见路边掉落了许多像桂圆一样的果子。原来,这是七叶树的果实,直接使用味道苦涩。经过一番了解记者得知,七叶树树形优美、花大秀丽,果形奇特,是观叶、观花、观果不可多得的树种,是世界著名的观赏树种之一。
【果熟集中摘】 好看不好吃,“吃货”莫惦记
据了解,每年的6月至9月是观赏性果树挂果期。每到果实成熟后,我市园林部门会对枇杷果、柿子、山楂等进行集中采摘。
今年5月份,我市园林部门对市区八一路、文峰路等路段的枇杷果进行集中采摘,把果实送给过往市民。其实,如同这样的集中采摘,园林部门会根据果实成熟的时间不定时开展。
李运忠告诉记者,我市栽种的观赏果树有银杏树、石榴树、枇杷树、核桃树、葡萄树、柿树、杏树、梨树、桃树、苹果树、无花果树、木瓜树、樱桃树、山楂树、紫叶李树、海棠树、枣树、梅树、李树,共计19种。其中,中央公园就有15种果树。
对于果树的养护,我市园林工人定期会对观赏性果树种植较多的道路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枯枝或者病虫枝,会及时反馈并进行清除。同时,为了使树木的外形美观,且保持通透性与安全性,也会对其进行适当修剪,将一些病虫枝、徒长枝、内堂枝等具有安全隐患,且不利于树木生长的枝条,通过整形、修剪的方式进行剪除。
“绿化果树的管护不会像果园那样精心护理,果实多是核大肉少,可食性差。”李运忠说,道路旁的观赏性果树着重考虑城市景观效果,并未考虑其食用性。绿化、彩化、果化,是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多来年逐渐打造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园林绿化景观。果树挂果是自然生长规律的结果,只有让果树自由成长、成熟、落果,才能达到“果化”景观的最大效果。
【爱护文明果】 护绿有规定,毁绿要受罚
根据《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攀折树木,擅自采摘花果,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破坏植物根系。
对违反《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采摘花果枝叶、采收种条、采挖根苗等损害绿化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市民缺乏专业采摘工具,多采取攀爬、折枝等方法采摘,这样不仅对果树造成伤害,而且有一定危险性。我市出台了《许昌市城市观赏果树配置管理指导意见》,对观赏果树果实的采摘进行了规定:由果树管理单位在果实成熟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采摘,果实就近分发给过往市民、游人。
为避免因随意采摘果实对果树造成损害,我市城管部门严禁个人私自采摘,对没有食用价值的观赏果树的果实不会进行采摘,供市民观赏。果实熟透落到地上时,城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有食用价值的观赏果树的果实,游园、广场、公园、景区、道路绿化带内的,由果树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集中采摘,就近分给过往市民和游人;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由所属单位组织采摘并分发给干部职工,共享采摘乐趣和劳动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