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孙建辉) 听说过碰瓷机动车的,却很少见碰瓷超市、饭店的。前不久,禹州市公安局抓获一名这样的犯罪嫌疑人。
这名犯罪嫌疑人是张某。前不久,他在禹州市某超市闹事,称在该超市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要求该超市进行赔偿。如果超市不赔偿,他就要在该超市门口拉扯横幅。超市员工无奈,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禹州市公安局夏都中心派出所民警立即处置。民警发现张某神色异样,遂加大调查力度。民警采取多种手段,经过大量走访,摸清了张某在禹州市多次敲诈商家的事实。
今年8月至10月,30岁的张某在许昌市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地的多家超市、饭店,故意将石子或者创可贴等放到食物内,以吃到石子或者出现身体不适为由,对超市、饭店进行敲诈。他先后作案20多起,案值3万余元。
经讯问,张某对多次碰瓷、敲诈超市、饭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禹州警方已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禹州警方提醒商家,面对碰瓷者,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为了息事宁人而赔偿,应“第一时间”报警,以保护自己,震慑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