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现将暂时抚养在许昌市社会福利院的1名弃婴的情况公告如下:
许鄢雨,女,2021年10月8日出生,2021年10月14日被遗弃在许昌市鄢陵县南坞镇南坞村西地小树林东头 ,当日由鄢陵县公安局民警联合鄢陵县社会救助中心将该女婴送入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身体状况:双足内翻,早产低体重,脑发育不良。婴儿的年龄,由许昌市社会福利院推测所定,望以上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往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者,将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我们将依法安置。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北段许昌市社会福利院。邮编:461000。电话:0374-5056580 。
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