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分类·广告

许昌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发旺:

本会受理王鹏飞申请仲裁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许仲裁字(2021)第11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顺河街与东大街交叉口向南鼎鑫鑫悦广场D座8楼。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