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春暖花开,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进入生长旺季。连日来,我市公安机关把握有利时机,打响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大禁种铲毒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工作中,我市公安民警、辅警深入田间地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认真踏查,并向群众发放宣传页,讲解禁种铲毒方面的知识,教群众识别毒品原植物,提醒群众一旦发现有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识别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等。通过这些原植物,不法分子能够提炼出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等致人麻醉、成瘾的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1.罂粟: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其花以白色或红色最为常见,也有花朵为蓝色或暗红色、紫色。
2.大麻:大麻的叶片含有一种麻醉性树脂,食用过多会令人发狂。其叶片一般有7至9片。
3.古柯:古柯是毒品可卡因的原植物,是一种灌木或者小灌木植物,能够开出黄白色的小花,结出红色的长圆形果实。
法律法规要牢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毒品原植物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2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