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政法一线

财产分割争执不休 司法调解平息事端

本报讯 (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张昆仑) 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3月14日,禹州市司法局苌庄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同居关系引发纠纷的案件。

2019年2月,家住禹州市苌庄镇棠梨山村的张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离异女子孙某。在谈婚论嫁期间,张某向孙某支付彩礼14.6万元和“三金”首饰。随后,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到民政部门登记领证。

“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美容店。2020年,两人多次因琐事发生纠纷。亲戚和村干部虽然多次劝说,但两人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

今年3月11日,双方因彩礼和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于是向禹州市司法局苌庄司法所求助。该所所长刘自豪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通过询问当事人和实地走访,澄清了男方曾支付女方14.6万元彩礼和“三金”首饰等事实。

3月14日,刘自豪将张某、孙某及其亲属和媒人召集到司法所,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向张某返还14.6万元彩礼和“三金”首饰,张某不再向孙某索要开美容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