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地委 通讯员 戴丽丽 孔鹏) 8月12日,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避消费误区,远离安全风险,近日,该局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做到“三看”。在化妆品购买或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等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形时,请及时找专业的皮肤科医生进行诊治,同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肤质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化妆品。购买化妆品时“一看”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化妆品标签上应当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产品质量合格标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二看”是否标注相关的批准文号,选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应注意查看其产品标签有无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选购进口化妆品,应注意查看产品标签有无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三看”是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核对化妆品相关信息,查看产品配方和标签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同时,该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大型或连锁超市等,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