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三兄妹对簿公堂 法官“家门口”断案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棣 宋帆) “现在开庭!”8月29日9时26分,在东城区某社区二楼文体活动中心,魏都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式开庭,本案原、被告为兄妹三人,案由是不当得利纠纷。

袁某家住东城区,家中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三人均已年过六旬。今年7月初,袁某将姐妹二人告上法庭,理由是2017年5月,因已逝父亲袁某的房屋拆迁,兄妹三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等事项签订内部协议,约定搬迁费、过渡费无论多少全部归袁某所有,而姐妹二人违反协议将过渡费领走。

“该案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主要是考虑到原、被告矛盾较大,但血缘关系深厚。”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员额法官、此案承办人陈攀说。

庭审现场,袁某要求姐妹二人返还安置过渡费,姐妹二人则坚持认为安置过渡费应由三兄妹平分。她们辩称,三人签订的内部协议只是约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18个月的过渡费归袁某所有,而并未约定今后的过渡费也归袁某所有。当时,考虑到大姐一直照顾父亲,才会在财产分割上对其有所照顾,这也是遵父遗嘱。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鉴于原、被告当庭均同意调解,陈攀宣布休庭,将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将依法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