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段云钟因个人原因把两张由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不慎丢失,发票编号为2022039130,2022039216,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与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个体工商户(海洋洋)拟注销,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1025619146905)正本丢失,现登报声明作废。
●王琳琳,身份证号:411023198509078045,购买河南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蓝湾佳苑6号楼2单元803号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2份、购房发票原件、契税票原件、测绘成果单原件、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土地分割明细表原件及宗地图丢失,现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