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与法

为帮朋友不惜网上贷款 谁料竟是朋友设的骗局

□ 记者 董全磊 ■ 通讯员 徐晓周 张艳鹏

亲友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但遇到借钱的事,还是要量力而行。昨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该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受害人碍于面子贷款帮朋友,岂料遭遇诈骗,这些钱竟被朋友用于网络赌博。

【身边的事】

王某家住我市魏都区。今年1月5日,他的微信上多了一个新好友,此人正是他妻子闺密的男友韩某。当日,4人第一次见面吃饭,相谈甚欢。王某、韩某彼此留了电话,偶有交流。

约半个月后,王某接到韩某打来的电话。韩某说,其公司因税务问题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想先向王某借点儿钱,并承诺一天后归还。由于自己的钱平时由妻子保管,王某表示要先回家和妻子商量。

“如果让你老婆知道的话,我就太没面子了。你先用支付宝借点儿钱帮我吧……”见王某有些为难,韩某开始软磨硬泡。最终,碍于面子,王某先后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贷款,合计7.7万元,全部借给韩某。

令王某没想到的是,钱借出去容易要回来竟那么难,韩某以各种借口拒不还钱。1月23日,焦头烂额的王某将事情告诉妻子。当日,夫妻二人找到韩某索要钱款,在未果的情况下选择报警,并将韩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韩某到案后,对编造借口诈骗王某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韩某供述,他从2021年起沉迷网络赌博,至今已经输掉200多万元。从王某处诈骗所得的7.7万元,全部被他用于网络赌博。

1月27日,此案提请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2月6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韩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像本案中的王某那样因为贷款借给他人而“栽跟头”的并不少见。王某的经历警示大家,借款非儿戏,替他人借款更要三思而后行。如确有必要替人借款,必须对借款人的信誉、偿还能力和经济状况等有详细了解。如果风险过高,不妨委婉拒绝。绝不能“只顾情面不顾风险,只讲义气不讲法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本案中,韩某沉迷网络赌博,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朋友。韩某被批准逮捕,让大家更加看清了赌博的危害。不管是传统的赌博还是网络赌博,都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违法犯罪,影响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对这种违法行为,每个人都应该坚决说“不”,更不能在场所、技术等方面给赌博提供便利。发现有人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便利时,尽量劝其迷途知返,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