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界

金融消费遇到“坑”,我们来帮你

本报讯 (记者 董蕊) 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规范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销售行为,禁止误导性宣传、强制捆绑搭售、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管理办法》积极回应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设立禁止性规定,精准树立监管“高压线”。比如,针对“滥收费”“霸王条款”等问题,规定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在协议约定外变相额外收费,不得通过格式合同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保险公司及时审慎核保,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时的标准重新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3·15”临近,如果你在金融消费活动中遇到过“坑”或者正在面对消费维权难题,请将你的线索传到邮箱cbcaijing@126.com,我们将尽快与你联系,并与你一道维权,或拨打电话0374一4396813、0374一4396838反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