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与法

彩礼那些事儿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一、《民法典》禁止收取彩礼吗?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禁止收取彩礼,但是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彩礼归谁所有?

彩礼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四、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能返还?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要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