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与法

田间地头用心调解 案结事了促进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崔佳 侯又可) “大热的天,你们跑来地里给我们调解。太感谢你们了!”6月26日10时许,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工作人员黄文来、李宇飞驱车到紫云镇孙祠堂村,在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7年,经口头协商,白某将位于孙祠堂村的2.6亩责任田承包给卢某耕种,承包金自2018年开始收取。自2018年5月起,白某前往郑州治病,其间多次向卢某索要承包金。但是,卢某以白某不在家为由,屡屡拒绝支付。今年5月,白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该法院七里店法庭受理案件后,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工作人员黄文来、李宇飞赶到田间地头,对诉争的租赁土地进行现场丈量。然而,被告卢某不认可丈量结果,仍拒绝支付承包金。

面对卢某强硬的态度,黄文来、李宇飞立足于客观数据,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他们先给原告白某做工作,劝其降低诉求,之后又去做被告卢某的工作,告知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后果。得知白某已在诉请金额上让步,卢某最终同意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