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河南文化企业30强”推荐工作启动

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增瑞 通讯员 武鹏亮) 11月6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落实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届“河南文化企业30强”推荐工作启动。

“河南文化企业30强”包括内容创作生产类、投资建设运营类两个类别。其中,内容创作生产类以内容创作生产为主业,分为出版、新闻信息服务、影视、演艺、动漫、工艺美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类主要以文化信息传播、投资、资产运营为主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发行、电影发行放映、文艺演出场所和各类文化产业投资运营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据了解,推荐条件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企业社会效益良好,投资建设运营类文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亿元以上。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企业宣传文化主业情况指标包括出版企业、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企业、影视动漫游戏企业、新闻信息服务企业、演艺企业,文创产品生产企业等。有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关注“许昌宣传”微信公众号向当地宣传部文化产业部门申报。

截至目前,我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达391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2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7年的6.55%提高到2021年的8.7%,稳居全省第二位。